【防疫措施】4人限聚令措施延續7天 一文看清食肆堂食及車船口罩令最新安排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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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仍需佩戴口罩。(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20日)公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社交距離措施,但會逐步有序放寬本地遊、婚禮、文書會議等活動的防疫措施。措施生效為期7天,由10月23日至10月29日生效。

政府考慮到最新公共衞生風險評估,並在平衡了經濟需要以及社會接受程度後,政府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包括擴闊現行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涵蓋本地遊旅行團,並放寬適用於婚禮以及按照條例或規管性質文書舉行的會議的人數限制。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稱,社交距離措施能否有效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有賴市民配合和自律。只有在社會整體同心合作下,政府才能繼續逐步和有序地恢復社交及經濟活動。因此市民同心抗疫、致力遵守適用於個別處所的規定與限制,尤為重要。當疫情再次在社區內爆發時,政府將別無選擇地需要大幅收緊防疫措施,以保障市民健康。

最新指示及指明下的規定及限制詳情如下:

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

  • 維持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午夜12時至深夜5時禁堂食
     
  • 繼續衞生風險較高的活動亅或暫停開放設施,包括跳舞活動、蒸汽浴、桑拿設施及波波池等
     
  • 為保障身心健康,容許市民在泳池進行隊際運動,人數上限按該隊際運動項目可以多於4人

羣組聚集

  • 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超過4人的羣組聚集,但放寬下列措施
     
  • 容許持牌旅行社舉辦涉及不多於30人的本地遊旅行團,詳情即看:【下一頁】
     
  • 婚禮人數限制由20人,增至50人,但不可飲食,詳情即看:【下一頁】
     
  • 文書會議,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東會議,每個會議房間可容納人數由20人,增至50人
     
  • 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佩戴口罩要求

  • 任何人在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於郊野公園以外的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 違者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此外,獲授權公職人員可向違者發出罰款通知書,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可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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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